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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女仲介一天抽1百 媒介外籍移工當看護 判關50天

基隆地院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判處女仲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而逃逸阮姓移工則遣返出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判處女仲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而逃逸阮姓移工則遣返出境。(記者吳昇儒攝)

2020/10/04 16:2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去年初因祖母突然中風,需聘請看護,便透過醫院布告欄上聯繫上女仲介。女仲介先介紹本國看護協助,但祖母出院後,本國看護無法配合,只好改請越南籍阮姓看護協助。直到專勤隊員找上門,林女才知聘到逃逸移工。基隆地院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判處女仲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而逃逸阮姓移工則遣返出境。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的祖母原先在基隆長庚醫院就醫,因有需要看護協助,便到布告欄上尋找仲介,結果聯繫上林姓女仲介後,先請她派遣一名本國籍的到醫院協助,後來因為轉院,原本的看護無法配合,只好再聯繫仲介派遣新的看護到部立基隆醫院。

但林姓女仲介明知越南籍的阮姓女看護為逃逸移工,卻還請她幫忙照顧林女祖母,雙方還協議以每天1百元的代價,作為仲介後的酬庸;而阮女一路照顧到患者出院,直到去年10月15日被新北市專勤隊逮捕。

林姓女仲介向法官表示,自己確實曾經仲介看護協助照顧林女祖母,但阮女並非自己介紹,認為自己並未違反就業服務法。

林女卻向法官表示,家人都稱呼阮姓女看護「阿珍」,從2019年2月15日起,一路從部立基隆醫院照顧祖母,直到她被抓,共照顧祖母8個月;本來林姓仲介是請本國籍的看護幫忙,但後來祖母從基隆長庚醫院轉到基隆醫院,原先的本國看護無法配合,只好請她再幫忙找人,後來就介紹越南籍的阿珍來幫忙,還說看護費直接給阿珍就好,其他的她會再找阿珍算。

法官認為,林女提出印有被告姓名、連絡電話的專業看護名片,且兩人並無嫌隙,而經檢察官及法院告知具結義務及偽證處罰後,仍願具結作證,若非屬實,不可能冒偽證重責而蓄意虛捏事實構陷被告,加上證詞始終如一,確非憑空捏造;林姓女仲介所言,應屬卸責之詞。

法官審理後認定,林姓女仲介違法媒介逃逸移工協助林女照護祖母,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依法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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