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女命理師倒追61歲里長 她隔年成寡婦獲800萬遺產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4歲女命理師陳泓仰為61歲的老里長陳文生算命,算出對方是她的「真命天子」,兩人排除萬難後結婚,至於陳女認為丈夫生前承諾要送她一棟價值800萬元房屋,也向3名子女提起「交付贈與物」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男生前書寫一份保證書為真,判陳女的子女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給付陳女800萬元,陳的子女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仍可上訴。
連任5屆里長的陳文生有過2段婚姻,育有2女1子;2014年里長選舉前,61歲的陳文生為競選連任找24歲的陳泓仰算命,算出陳男是她「60年難得一見的有緣人」,兩人決定交往。
但視陳泓仰為掌上明珠的陳母,反對女兒與陳文生在一起,擔憂「女兒怎麼可能玩得過他(指陳文生)」,且無法接受老女婿,接連祭出5大拆散招式,包括向總統告御狀、向市府陳情、報警、發黑函、提妨害自由刑事告訴等,仍無法阻擋兩人相愛。
2015年3月25日,陳泓仰與陳文生登記結婚,豈知陳男隔年過世,接連引發2件民事官司。
首先,陳文生3名子女對陳泓仰提告確認婚姻無效官司。3名子女認為,父親結婚證書上雖有姑姑(陳男胞妹)與鄰長2名見證人用印,但2人事後均否認親自用印或授權蓋章,此婚姻已違反民法「結婚須有2位以上證人」規定,應無效;但陳泓仰辯稱,小姑確實有用印,是後來對她有極深誤解才作出不實證述,鄰長則因是小姑友人,才作出不實陳述,法官審理後認定婚姻欠缺見證人,不符合法律結婚的要件,判決婚姻無效。
本案部份,則是陳泓仰以陳文生書寫的一份保證書向法院主張,陳文生在世時曾承諾送她一棟價值800萬元房屋,否則將給她等值的800萬元現金,因此向陳男的3名子女請求給付800萬元。
但陳男3名子女指稱,前案之所以會判父親和陳泓仰的婚姻無效,主要理由就是缺少2名見證人,因此對於陳女提出的父親贈與契約也存疑,認為保證書不是父親所寫,筆跡也可,就算是父親所簽,目的只是讓陳女心安,並無贈與之意。法院送請鑑定認為,保證書上的筆跡和陳文生的銀行印鑑、信用卡簽章等特徵均相同,判陳女的子女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給付陳女800萬元。
陳的子女不服上訴高院,高院認為一審判決無誤,今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