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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50小黃飆97公里撞飛左轉警車 運將、員警都違規被起訴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2020/09/28 11:5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吳姓運將在凌晨車輛稀少之際,在限速時速50公里的忠孝東路上,竟飆速到97公里,不料行經十字路口時,因煞車不及撞上貿然左轉的執勤警備車,造成6人受傷送醫;台北地檢署認為運將超速行駛,警備車則未禮讓直行車先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吳姓運將及開警備車的林姓員警起訴。

檢方調查,2018年5月24日凌晨3點20分,吳姓運將載3名乘客返家途中,行經北市忠孝東路4段與光復南路口時,竟以超過限速將近2倍的97公里時速,飆速通過十字路口。

當時北市警大安分局林姓員警開著警備車在路上巡邏,準備從忠孝東路左轉光復南路,但他轉彎時卻沒有禮讓直行車,貿然就左轉,導致對向直行的吳姓運將煞車不及,高速撞上警備車的右側車身。

這起事故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其中,傷勢最嚴重的是計程車上的35歲加拿大籍男子,因事故導致第4節腰椎壓迫性骨折,險些再也不能行走。

檢方勘查雙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後,認定吳男超速行駛,林員轉彎時則沒禮讓直行車輛先行,雙方均有過失,因此將2人起訴。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巡邏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撞,造成警民等6人受傷。(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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