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空姐被判賠 機師反控誣告敗訴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華航機師張明初認為自家空姐誣指他2018年在飛機上性騷擾,向空姐求償100萬元名譽損失並公開道歉。台北地院認為,空姐依據親身見聞向上報告,且他案確定判決已認定張男性騷擾空姐、可供參考,故空姐並未故意侵害機師名譽權、工作權,本週二判機師敗訴。可上訴。
機師主張,空姐不實指控行為包括在華航申訴書中誆稱:「(機師向空姐表示)你皮膚很白耶,輪廓也深,像這樣的姿色在泰國可是國色天香、超級美女耶」、「這個妹妹好可愛啊,很可口sexy的樣子,讓人很想啃一口吼」等語。
機師也說,空姐還將不實指控刊登在華航空服人員專屬臉書社團「梅花不幫忙」中,更據此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並向華航誣指他有輕生念頭,促使華航高層就他是否適任機師進行調查。
機師認為,空姐所為不但影響他的社會評價,還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工作權,故向空姐求償100萬元,並須將道歉啟事刊登在個人臉書及「梅花不幫忙」臉書頁面,也要傳送至華航公司。
空姐辯稱,法院就張明初性騷擾她一案已判賠10萬元,且她依據親身見聞進行發表,另張男在性騷擾案的訴訟文件確實提及輕生念頭,她基於飛行安全公共利益,才向華航安全通報系統報告此事,並非無端誣陷,且該通報系統不具公開性,因此她並未公開散布。
法院認為,機師遭空姐提告性騷擾已遭判賠10萬定讞,加上華航調查報告等,自無理由認定機師主張為真,且空姐依據親身見聞提告,並未憑空捏造。
此外,機師確實在性騷擾案訴訟過程中,寫下一封名為「致法官信」的信件,內容透漏見外交人員「蘇啟誠輕生」,自己也萌生相同念頭。
法官因而認定空姐並未捏造,且機師是具有高度技術性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其生、心理狀態是否具備機師適職性,攸關民眾及機組人員財產安全,故空姐上報機師有輕生念頭,並未侵害機師權利,判機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