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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女悲慘世界不再上演 貧童陷訟可望免繳錢!

司法院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記者吳政峰攝)

2020/09/24 13:2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數年前,高雄一名未成年少女被未曾謀面的父親當人頭,對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並聲請訴訟救助,而後官司敗訴,法院跟少女追繳訴訟救助費,並查封她戶頭僅有的8403元,被封為台版悲慘世界,司法院為了解決此事,24日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只要兒童或少年生活陷入困境,即可免除或減輕訴訟費,草案近日將送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指出,幾年前高雄有一位少女,於年幼時,從未謀面的父親擅自以她的名義對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並以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為由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獲准,官司敗訴確定後,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裁定向少女徵收訴訟費用,少女戶頭僅有的8403元也遭到查封,本案經律師披露後,被稱為「貧女8403的哭泣」、「現代版悲慘世界」。

其後,高雄地院以8403元為少女生活必需款項,撤銷少女戶頭帳戶查封而結案,但司法院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不要讓弱勢的兒少因為打官司而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於24日通過民事訴訟法第114條之1修正草案。

草案規定,受訴訟救助的兒童及少年,若官司結束而需負擔訴訟費用,因此導致生計出現重大影響時,可以在法院裁定徵收應負擔之訴訟費用確定後三個月內,聲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應負擔訴訟費用,並由法院斟酌具體情形來決定減免程度。

司法院強調,未來法律若經立法院通過,於施行前的此類案件,即使法院已經裁定兒少應繳納訴訟費用額確定,貧困兒少也可以在施行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減免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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