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踩紅線違法搜索 煙毒犯大逆轉改判無罪

高市警方違法搜索,高雄高分院改判洪姓毒犯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警方偵辦洪姓男子涉嫌毒品案,查扣海洛英等毒品,被高雄地院判處徒刑8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大逆轉,法官認為警方違法搜索,也未經洪同意驗尿,改判無罪,可上訴。
據了解,2019年5月8日下午,洪男行經高雄市苓雅區河南路,因行跡可疑被警方攔查,查扣海洛英、一粒眠等毒品,並採集他的尿液送驗,有嗎啡、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等陽性反應,被新興分局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並提起公訴。
今年5月中旬,高雄地院審理終結宣判,併執行刑8月,得易罰金,洪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並說,不否認有吸毒,但指控警方違法搜索,在警局時因心理壓力很大,他才配合採尿。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警方查扣的毒品,是在洪租處違法搜索找到,不是在河南路查獲,辦案人員將洪帶回前金分駐所後,要他簽署自願同意搜索書,扣案毒品沒有證據能力。
此外,卷內沒有洪同意採尿的文件,警訊筆錄僅記載警員向洪確認尿液是否為他所排放,並未記載他同意採尿檢驗,警員證稱洪有簽署採尿同意書,顯然與事實不符,因此改判無罪。
承辦此案趙姓巡佐被依貪瀆罪起訴,現由高雄地院審理中,同案3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