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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收賄案》在押4立委若續押立院不准?法界:大法官解釋

立委涉賄續押若立院不准,法界認為應由大法官解釋。(資料照)

立委涉賄續押若立院不准,法界認為應由大法官解釋。(資料照)

2020/09/21 09:0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立委集體涉賄案,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遭收押,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起訴蘇等人,4名涉案立委今上午將移審法院,因立法院已於上週五開議,4人移審台北地院後,須徵得立院同意才能續押,若立法院不同意,律師林俊峰認為,須交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

林俊峰指出,依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是適用在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間關於國家政策事項發生爭執的情形,則院際間所生爭議應指具「政治性質」的爭議;而本件立委涉賄案,如續押且未獲立法院同意的情形,與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是否相悖,即有疑義,該疑義應該是憲法上的爭議,理應透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較為妥適。

法界人士則表示,假若4立委獲交保或續押獲立法院同意,問題就不大,但若不同意,那可就相當棘手,畢竟司法權與立法權如僵持不下,遲遲未決,多延宕一天就有多侵犯人權一天的疑慮,因過去從沒有立委於開議期間仍被羈押的前例,但不論結果如何,都將會寫下歷史。

檢調調查,2013年至2018年間,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及獲交保的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涉嫌透過擔任政治公關行銷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賂,在立院財政委員會上施壓經濟部,關說SOGO經營權一案,另針對李恆隆的請求,推動公司法第9條修法,對經濟部商業司施壓。

檢調追查SOGO經營權關說案,監聽意外發現趙正宇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也透過郭克銘,則涉向陽明山的殯葬業者收賄2千萬元,施壓營建署意圖變更陽明山2萬坪土地地目,檢調7月31日前往趙家搜索時,搜到920萬元賄款現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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