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富騙股東800萬 認賠獲和解遭判5月徒刑
2020/09/20 17: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綜藝節目製作人張富,被控向4名股東詐騙共800萬元,因院檢屢傳未到,張富2度遭通緝,直到今年3月才被緝獲。台北地院考量張富願意分期償還股東款項,且已支付部分款項,另承諾若違約需付懲罰性違約金800萬元,獲得和解,本月14日依詐欺取財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張富2009年11月間,經由不知情的中間人媒介,向4名股東謊稱投資1650萬元,可成立紅海經紀公司經營演藝經紀事業;4人相信後各匯款200萬元給張富,張富卻將款項花用殆盡,故遭4人提告。北檢偵辦後起訴張富,並具體求刑1年6月,但院檢屢傳未到,分別遭北院、北檢通緝,直到今年3月,逃匿逾3年的張富才被緝獲。
北院考量張富在審理時認罪,並同意分期償還股東款項且已支付部分款項,另承諾若違約需付懲罰性違約金800萬元,獲得和解,依詐欺取財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