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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區停車場猥褻女同袍:「妹妹,你可以幫我嗎?」

江姓士兵車內猥褻女同袍,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江姓士兵車內猥褻女同袍,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0/09/19 09:1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江姓職業軍人藉故約女同袍小真(化名)到營區停車場,在自小客車內涉嫌強行親吻、揉胸,甚至抓她的手撫摸自己生殖器,並說:「妹妹,你可以幫我嗎?」,被橋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並審酌兩造和解,賠償168000元,乃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2019年1月28日至2月5日間某日晚上7點,陸軍某裝甲旅江姓職業軍人(同年8月1日汰除)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女同袍小真(化名),假藉有事情欲詢問,而與對方相約在高雄市阿蓮區服役單位的停車場碰面。

小真抵達現場後,進入江的座車不久,江立即露出猙獰面目,涉嫌先以右手摟住她脖子強吻,對方反抗未果後,他接續以左手搓揉她胸部,並以右手抓住其手, 撫摸自己的生殖器,時間持續約5至10秒。

江嫌甚至還對她說:「妹妹,你可以幫我嗎?」等語,小真以言語嚴厲拒絕後,江始罷手未再侵犯,並讓她下車自行離去。案經小真向部隊反應後,報請憲兵隊查獲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承辦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並賠償小真16萬8千元,從輕量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同時宣告緩刑,及接獲法治教育,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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