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檢疫挨罰10萬不繳 執行署查扣攝影器材
2020/09/16 11:47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經營攝影器材黃姓男子2月自中國返台後,因未遵守居家檢疫規定,遭嘉市衛生局裁罰10萬元,經多次催繳仍未繳納,8月移送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黃男被移送執行經通知仍不繳納,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人員今天前往黃男營業處所查扣新穎照相機、閃光器等攝影器材一批,若黃男仍不繳納罰鍰,將拍賣以抵繳違反居家檢疫所處罰鍰。
38歲黃男在2月15日自中國返台,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6條居家檢疫規定,於入境日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居家檢疫期間為2月15日至2月29日。
嘉義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穆治平表示,黃男於居家檢疫期間2月27日擅自外出到客戶處進行拍攝作業,5月遭嘉市衛生局裁罰10萬元,衛生局向黃男催繳,但黃男仍不繳納,8月移送執行署嘉義分署執行。
穆治平表示,黃男被移送執行,經通知仍不繳納,嘉義分署執行人員今天前往黃男營業處所查扣新穎照相機、閃光器等攝影器材一批,若黃男仍不繳納罰鍰,嘉義分署將於10月6日「一二三聯合法拍日」法拍所查扣黃男的攝影器材,以抵繳其違反居家檢疫所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