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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參加宣判記者會被擋 北院:當事人和律師沒來聽判

行政院驅離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審判長兼副發言人李殷君說明判馬英九等4人無罪理由。(記者張文川攝)

行政院驅離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審判長兼副發言人李殷君說明判馬英九等4人無罪理由。(記者張文川攝)

2020/09/15 20:4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驅離案,今天上午宣判前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等4人無罪;民間司改會下午在臉書抱怨,北院召開的記者會只有記者可以參加,訴訟代理人被法警擋駕於門外,當事人和律師只能看新聞才知道判決理由;對此,北院晚間回應,審判長宣判時有準備判決理摘要,但沒有當事人和代理人到庭聆判,因此未當庭向當事人說明,而記者會與判決的功能不同,

全案上午11點宣判,北院通知媒體11點30分開記者會說明。司改會下午在臉書指出,自訴代理人到了記者會現場,卻被法警擋在門外,打電話詢問公關室,公關室表示只有記者可以參與記者會,自訴代理人只能等待新聞稿,司改會對於當事人跟律師只能看新聞才知道判決理由「感到非常困惑」,將發函詢問北院,規範記者會出席者的依據何在。

對此,北院晚間聲明回應,法庭公開宣判是當事人可聆聽判決結果或聽取理由摘要的場合;記者會則是透過記者的報導,以滿足人民對於法院公開審理案件的資訊場合。因此,記者不會在法庭內發問及採訪,而是在記者會發問及採訪。

北院指出,換句話說,當事人不能以要求參加記者會,以滿足其應該在法庭內聆聽判決結果及理由摘要的權利;民間司改會以其無法參加記者會聽取判決理由,來指責北院舉辦的記者會僅限記者參與,應有誤解。

北院表示,審判長有準備理由摘要,預定於宣判後,向到庭的當事人或代理人說明,宣判前還當庭再度確認有沒有當事人到庭聆判,但並沒有任何當事人或代理人表明到場,旁聽席只有多數記者在等待宣判結果。

審判長李殷君宣示主文之後,為了避免在場記者陸續發問,而影響到法庭使用,也為了避免重複說明,因此告知在場記者將在稍後的記者會統一說明,隨後就在記者會說明判決理由摘要,院方隨後也將新聞稿上傳至司法院官網新聞稿專區公布。

北院強調,法院以不同場合分別處理功能不同的資訊揭露,「尚屬妥適」,請各界理解,以避免加深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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