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導口罩沒戴好「要開罰15000元」 捷運警察竟挨告恐嚇
2020/09/13 10:2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女子小芬(化名)疑因未正確配戴口罩,遭台北捷運捷運台北站林、呂姓副站長表明拒載,小芬指控,捷運警察隊莊姓員警到場處理糾紛時,還嗆聲:「要開15000元罰單」,她覺得被恐嚇對3人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3人所為不符恐嚇罪構成要件,予以處分不起訴。
今年5月10日晚間9時許,小芬搭乘捷運準備返家,因未正確配戴口罩,台北捷運捷運台北站林、呂姓副站長上前勸說,爆發口角衝突,小芬指控,林、呂不但恐嚇她拒載,還不准她進站;翌日再次進站時,雙方又爆口角糾紛,莊員到場後還出言恫嚇:「妳這樣子我要開15000元的罰單給妳」等語,致使她心生恐懼,對3人提告。
北檢認為林、呂、莊的行為未構成恐嚇,處分不起訴;而小芬指控另一名捷運警察隊吳姓員警到場處理時,對她下手其手,涉犯強制猥褻罪部分,則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