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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慘?自認只是「跑腿拿錢」 詐欺共犯已出獄、他還在「羈押中」

法官認為,不能用有年幼子女為由,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謝男實際上是詐欺集團主謀之一,一審已判刑3年6月,強制工作3年,目前二審中,據此駁回具保聲請、繼續羈押。(示意圖)

法官認為,不能用有年幼子女為由,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謝男實際上是詐欺集團主謀之一,一審已判刑3年6月,強制工作3年,目前二審中,據此駁回具保聲請、繼續羈押。(示意圖)

2020/09/12 15:2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謝姓男子去年加入身分不詳「昌哥」的詐欺集團,他宣稱擔任「跑腿拿錢」的工作(俗稱車手),該集團被警方查獲後,他被羈押至今已近1年半,同案沒有上訴的共犯,都已經出獄了,他還是「羈押中」,遂向法院聲請具保,宣稱自己有1歲年幼子女,希望法院讓他交保,與子女團圓,不過,法官卻認為,不能用有年幼子女為由,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謝男實際上是詐欺集團主謀之一,一審已判刑3年6月,強制工作3年,目前二審中,據此駁回具保聲請、繼續羈押。

裁定書與判決書顯示,謝男於去年3月加入「昌哥」詐欺集團,於台中市機房打電話向中國人詐財,他還邀請邱男等人加入,之後,又拿「昌哥」一筆錢,負責機房的管理、詐欺技巧的傳授,去年4月被警方查獲,台中地院一審,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謝男徒刑3年6月,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邱男則觸犯共同犯指揮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2年10月,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另一涉案情節較輕的汪男,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10月,他沒有上訴,已經執行完畢出獄。

謝男於警方搜索後,羈押至今已近1年半,他提出具保聲請,宣稱自己只是扮演「跑腿拿錢」的外務工作,而且家裡面還有1歲年幼子女,誕生至今幾乎沒見過父親,他已將「昌哥」詐騙集團的案情全部供出,歷經長時間羈押教訓,已深知悔悟,日後絕不再犯,也沒有串供滅證的可能,同案汪姓共犯未上訴而入監執行,都已經出獄,他卻仍在「羈押中」,顯示羈押時間過長,如能具保,他願意被限制住居,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告。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謝男觸犯的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重罪,從實證經驗而言,謝男有一而再、再而三反覆為之的傾向,「昌哥」仍未到案,謝男如具保在外,很可能再與「昌哥」重啟舊業,基於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與公共利益維護,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至於年幼子女等說詞,法官認為,與羈押原因無關,也不能成為謝男合理化一再犯詐欺取財罪的藉口,據此駁回具保聲請,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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