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魚塭業者賄賂不稽查 台電4名員工送辦
2020/08/19 12:47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海區魚塭竊電案件頻傳,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接獲台電電力公司員工收賄案件,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睿明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蒐證,昨天調查站幹員到戴姓員工等人住處、布袋鎮某魚塭、台電嘉義區營業處等地搜索,偵訊後依背信罪移送,檢察官認為稽查員、業者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將6人飭回。
檢調調查,戴姓、王姓、蔡姓、王姓等台電員工,曾負責稽查等業務,多年來竟收受蔡姓等魚塭業者賄賂,將業者排除列為稽查對象,任由魚塭業者長期竊取電力而不被查緝,損害公司利益。
檢察官訊問戴姓稽查員及業者等6人後,認其等所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均予以飭回,至於竊電金額、收賄金額等,均尚在清查中;台電嘉義區營業處表示,被調查的4名員工,有1名已退休,3名已不在稽查單位,此案正由司法進行調查,待案件有確定結果後再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