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89歲徐立德訴請和小35歲女音樂家離婚獲准 她下午說分明

女音樂家陳怡玲。(資料照)

女音樂家陳怡玲。(資料照)

2020/08/19 12:2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齡89歲的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7年前再婚,娶小他35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但婚後不到2年即分居,徐隔年以「價值觀差異」等理由訴請離婚,一審判徐敗訴,徐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兩人分居後甚少互動,婚姻出現破綻,且都沒有積極維持婚姻的作為,改判准離;但陳怡伶認為,就她和徐立德間給付生活費及離婚等案件事實,外界報導內容有所誤解,今天下午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說明。

徐立德取得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歷任多項政府要職,曾任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

徐的元配劉勤生2009年過世,2013年6月,徐與47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結婚,開啟第二春,傳為美談。

但徐婚後3年竟訴請離婚,徐指出,2013年6月和陳女結婚,因兩人的生活習慣、價值觀不同,他因此於2015年初搬離和兒子同住。

2016年8月,陳女與她的父母發生糾紛,但陳女多次怪罪他,並主動提出離婚想法,同年12月,陳女婚前的私事遭她父母披露見諸媒體報導後,陳女有自殘傾向,以此對他情緒勒索,「我已年老,難以承受」,因為此婚姻有破綻,陳女也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徐因此訴請離婚。

台北地院認定徐立德訴請離婚理由,尚未構成無法維持婚姻的事由,判決徐敗訴;徐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去年9月改判准許離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