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集資刮中頭獎300萬 貪心夫婦私吞被判刑
2020/08/18 16: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黃姓男子與妻子吳女前年除夕與友人張姓男子等4人聚會,決議共同出資9700元買刮刮樂,結果幸運刮中頭獎300萬元,大夥決定讓出資最多的黃姓夫婦先保管彩券,等過年後再兌獎,沒想到遭黃男夫婦偷偷兌領私吞,高等法院考量黃、吳女已和張男等人和解,依侵占罪各判黃6月、吳女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
2018年2月15日農曆除夕晚間,黃男、吳女夫婦2人到張男位於新北市五股住處,與張男、張男女友、張男胞弟、王姓女子等4人聚會,席間,6人同意一起出資9700元買刮刮樂彩券,由吳女和張男女友一起到附近彩券行購買彩券,帶回張男住處給眾人刮開,其中黃男夫婦出資4800元最多。
眾人一起刮彩券時發現,其中一張中了頭獎獎金300萬元,眾人欣喜若狂,討論後,決定將彩券先交由黃姓夫妻保管,並於年後開工再去領獎。
不料,吳女卻在過完年私自到銀行兌領,扣除所得稅後領到240萬元獎金,匯入她個人帳戶。但依出資比例,黃男夫婦應僅可分得118萬7629元,等於是將張等4人可分得之獎金共121萬2371元予以侵占,張等4人得知後提告。
高等法院指出,黃、吳女2人為牟己利,雖於兌領獎金後否認有共同集資購買彩券的事實,將應分配給其他4人的獎金侵占入己,但考量2人犯後已坦承犯行,並與張男等4人達成和解,並履行清償完畢,今依侵占罪判黃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吳女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及緩刑2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