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逆向騎車引發連環事故 阿伯肇逃辯稱有說「對不起」

阿伯明顯逆向騎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阿伯明顯逆向騎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2020/08/14 12:28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阿伯逆向騎車與迎面而來的機車發生碰撞,連帶讓機車後方的另名騎士反應不及撞上衍生連環事故,未料阿伯卻逕自騎離現場,讓兩名騎士當場傻眼報案討公道,警方通知阿伯到案說明時,他竟說當下有跟對方對不起,以為沒事才離開,但仍被警方依法對其肇事逃逸及逆向行駛部分一併開單告發。

阿伯與迎面而來的機車碰撞衍生連環事故。(記者許國楨翻攝)

阿伯與迎面而來的機車碰撞衍生連環事故。(記者許國楨翻攝)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本週一獲報處理一起車禍事故,兩名同姓黃分別25歲及28歲的騎士向警方說,他們兩人騎乘機車一前一後同時由南區工學路旁起步,不料才剛騎出來,突然有一輛機車逆向而來,前方騎士見狀立即緊急剎車,仍然與逆向機車迎面撞上,而後方騎士也因反應不及追撞前方機車,引發連環事故。

而肇事機車卻像沒事似的立即落跑離開,現場留下兩名騎士面面相覷,只好報案求助希望找出肇事者求償,警方隨即過濾路口監視器,鎖定肇事機車車號以車追人,進一步通知69歲的林姓男子到案說明,他供稱在事故地點逆向行駛,看到兩輛機車騎出來立即剎車,沒有與發生碰撞,只見到兩輛機車追撞在一起,自認事故與自己無關。

而且他有向前方機車說對不起,認為雙方已有默契,覺得沒自己的事了才會離開;但警方檢視監視器影像發現,林男逆向騎車且確實與機車發生碰撞,也因此引發追撞交通事故,但林男事故後完全沒有停車也沒有報警,依法對其肇事逃逸及逆向行駛部分併予開單告發。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林男兩違規行為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一項一款「不按遵行方向行駛」,以及及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