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質疑「權勢性侵罪」過輕 法務部:審慎評估修法
2020/08/13 23: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職員控訴遭到長官性侵,悲憤輕生,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呼籲修正刑法,加重利用權勢性交的罪責。主管刑法的法務部回應,將聽取外界意見,審慎評估修法。
法務部指出,對於民團所提出「利用權勢性侵」改為加重處罰的建議,法務部持開放態度,將聽取民團、專家學者、實務界等各方意見,並參考國外立法例等資料,以站在民眾權益的角度出發,審慎周全評估可行方案並納入修法研議。
法務部強調,對於任何利用權勢性侵害的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均依法訴追,絕不寬貸,個案偵辦期間對於被害人或其家屬,亦提供必要協助,以減少二次傷害。此外,為積極防制此類犯罪,將持續進行相關法律宣導及落實。
女職員墜樓亡,生前留下千字控訴遭長官性侵,哥哥、堂姐與林玥好開記者會,代讀母信「到底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呼籲修法,加重權勢性侵罪,以免加害人藉此減輕刑責。
王玥好表示,權勢性侵受害者面臨許多困境,除了加害人可能濫用權勢報復,也可能利用自己地位阻礙求助,像是透過太太指控對方是第三者等。權勢性侵是無形且強力的脅迫與強制,惡性更重大,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相關法條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唯獨第228條權勢性交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利用來脫逃罪責,呼籲相關機關修法,加重「利用權勢性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