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兩任涉監守自盜 北投分局警務員遭送辦
2020/08/13 13:52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30多歲王姓警務員,為偵查隊拾得物承辦人,涉嫌侵占民眾財物,至少有11件拾得物案件遭他侵吞,1萬多元下落不明,東窗事發後王姓警務員辯稱「忘記了」,仍被北投偵查隊自檢報告,全案已由市警局政風室7月30日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王姓警務員家境優渥,父親還是醫師,自己甚至還在就讀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卻貪小便宜涉嫌侵占民眾財物,不少同事都無法理解。
王姓警務員於去年9月承接拾得物業務,一路接手至今年1月7日,調往交通組後,下任承辦人卻發現公文有異狀,趕快向分局舉報,北投分局自檢調查後,發現王經手的拾得物案子中,有10多件案子金流不知去向,向王詢問,王竟辯稱「忘記了」,事後被調往其他分局。
此也是北投分局連兩任拾得物案件承辦人涉嫌侵占,去年8月,林姓偵查佐承辦張姓市民遺失新台幣5萬元案,卻還張1萬元,涉嫌拿走遺失物保管袋內4萬元,林今年4月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
北投分局表示,分局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及查察不法情事,將配合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協助持續深入追查,並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警察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