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持剪刀猥褻牽狗散步女 遭判1年6個月徒刑
2020/08/12 14:47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陳姓男子於壯圍鄉廍後海邊,見到女小花牽狗散步,竟起色心,突從後方環抱小花,並稱「我就是要找你玩一玩」,小花試圖掙脫,陳男竟還拿出剪刀威脅,要剪小花衣服,所幸有機車騎士經過嚇走陳男,小花才未受更進一步侵害,全案法院審結,一強制猥褻罪,判陳男1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於去年7月30日,在壯圍廍後海邊看到牽狗散步的小花,遂起了色心,竟突然從後方環抱小花,再以一首抱緊小花,另一手撫摸小花的臀部及腰部,受到驚嚇的小花雖然一度掙脫,但仍被陳男抓住左手,無法逃離。
陳男當時稱,「我就是要找你玩一玩」,小花雖仍然不段掙扎,但陳男突然從褲子口袋取出剪刀,威脅小花如再繼續動,要剪她衣服,小花試圖奪取剪刀,但與陳男發生拉扯,兩人跌坐在地,小花的行動電話,這時也從口袋掉出。
陳男見狀,為防小花報警,欲奪取行動電話,所幸突然一部機車從旁經過,小花立即大喊「有人在看」,陳男才驚慌逃跑,但小花身體有受了傷,立即報警;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但未與小花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陳男年輕力壯,不思循正途發洩過剩精力,僅為逞一己私慾,嚴重危害他人身體自主權,造成小花身心受創,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1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