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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將開議!涉賄3立委拚交保失敗 高院駁回抗告羈押確定

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被控收受賄款,台北地院4日裁定羈押禁見,3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認為原裁定無誤,駁回抗告。(資料照)

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被控收受賄款,台北地院4日裁定羈押禁見,3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認為原裁定無誤,駁回抗告。(資料照)

2020/08/09 06:0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為協助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收受李賄款,推動SOGO條款法案及舉辦公聽會,台北地院4日裁定羈押禁見,6人及另名羈押被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不滿,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6人涉犯貪污重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滅證、逃亡之虞,及立法院即將開議,蘇、廖,陳能否參與法案審議,也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斷無關,認定原裁定無誤,8日駁回抗告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李恆隆疑自不詳管道獲悉檢調發覺其可能有犯嫌,與蘇震清謀議,由蘇開立支票予李,作為雙方主張借貸關係的證據,蘇於檢調執行搜索前幾日,就其收受李款項相關細節事項,還在辦公室詢問劉姓助理與余學洋,跟同案被告就部分重要案情供述不符;而廖國棟就收受裝有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過程,與同案被告等及證人供述不同;陳超明則推稱不知情,都是辦公室主任所為。

高院認為,蘇等人對案情均有避重就輕、或稱不知情及相互推諉卸責情事,又蘇、廖、陳為現任立法委員,余則為蘇的立法院辦公室主任,而本案的共犯、證人,或為經濟部相關人員,或為被告的親友、助理、員工,以被告的角色、地位觀之,實難排除後續影響,且其等所涉犯行嚴重危害民主與法治,羈押禁見有其必要性並合乎比例原則。

而同樣被羈押禁見的李恆隆、郭克銘也向高院提出抗告,8日也被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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