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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抹黑館長「有7項前科」 李天鐸仍主張無罪8/25宣判

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資料照)

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資料照)

2020/08/05 13: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在臉書發文抹黑「館長」陳之漢「是有7項前科的人」,被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日開庭,李天鐸仍堅稱,他認為總統蔡英文在莒光日邀請陳之漢並不妥當,才會PO文,不是針對館長,PO文亦有經過查證;全案辯論終結,將於8月25日宣判。

臉書粉絲專頁「李天鐸軍事論壇」去年5月20日發了一篇文章指:「陳之漢什麼人啊?擁有:毒品、竊盗、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共同強制罪,7項前科之網紅,小有名氣之人」。

貼文內還指:「他和總統一起,上莒光日接受表揚,蔡英文真的是瘋了嗎?她把現在服役的年輕人,當成是什麼都不懂的儍瓜嗎?她以為三軍的士、官、校、將都不知道?這個網紅館長的背景過去嗎?」

館長遭攻擊後拿出良民證表示自己並無前科,李天鐸不但不道歉,還繼續攻擊;館長氣憤提告,檢方最後依加重誹謗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今開庭,李天鐸堅稱,總統蔡英文在對軍人很重要的莒光日,邀請館長,十分不妥當,他才會PO文,並是針對館長;至於指館長有前科等,是因網路論壇有此描述,他亦有到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查證,並無犯意。

李天鐸的律師亦主張無罪,他說,李天鐸是因網路文章,加上自行查證,才會PO文指館長有前科,且館長是知名人物,應接受大眾檢視,更何況,館長在2009年間曾有傷害被判緩刑的紀錄,李天鐸並無妨害名譽犯意,但若法院認定有罪,請法院審酌另案民事求償已確定判賠,刑事部分請法院從輕量刑,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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