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縱火燒傷爺爺 法官裁定逆孫收押
2020/08/03 17: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6歲李姓男子疑因不滿父親家暴,2日凌晨在台南市六甲區家中縱火,未料父親不在家,卻造成82歲阿公遭到灼傷,李男落網後遭到檢方聲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裁定收押。
台南市六甲區七甲街1處民宅於2日凌晨驚傳火災,南市消防局派遣六甲、官田、柳營、麻豆等消防分隊前往灌救,屋內兩人,老婦及時逃出,老翁經警消協助脫困,雙腳有3度灼傷,送柳營奇美醫院治療。
警方獲報李男日前與父親發生嚴重口角,抱怨父親酒後常會毆打母親,也曾申請過保護令,也有目擊者指稱火勢從屋外機車延燒,警消在屋外發現疑似裝汽油的空桶,立即朝向縱火案偵辦,最後循線在高雄李男友人家中將他逮捕,由警方偵訊、進一步釐清縱火原因。
2日深夜11點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李男後認為他涉犯縱火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於今(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南院行政庭長林福來表示,對於六甲區縱火案,法官審酌被告李男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事實坦承與否的態度,以及相關證人證詞、扣案證物、診斷證明書、現場及監視器翻拍照片等物證,認為被告涉犯縱火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被告有滅證及逃亡事實,並審酌被告對現供人使用住宅放火,對民眾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權衡公共利益的維護與人權保障,認為有羈押必要,裁定李男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