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邊喊「給你死」邊砍少年 3惡煞遭判刑

胡皓鈞、李彥甫、林韋辰等3名惡煞,遭士林地院認定犯罪手段危險,導致少年重傷,今遭判刑。(資料照)

胡皓鈞、李彥甫、林韋辰等3名惡煞,遭士林地院認定犯罪手段危險,導致少年重傷,今遭判刑。(資料照)

2020/07/30 16:5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胡皓鈞等多名男子,認為王姓少年處理糾紛不當,凌晨談判時竟邊喊「給你死」邊朝少年頸部狂砍,少年經搶救幸運撿回一命。士林地院審結,今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胡、李彥甫各5年8月徒刑,林韋辰5年2月,陳鋒育則因死亡獲判決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判決指出,綽號「寶哥」的胡皓鈞、李彥甫、林韋辰、陳鋒育,認為少年在處理綽號「紅蟳」與陳鋒育的糾紛不當,害陳鋒育遭「紅蟳」毆打,遂於2017年7月1日凌晨持刀狂砍少年,害少年全身多處重傷,幸經急救脫險。

胡皓鈞到案後僅承認當天在場,並將責任推給人已死亡的陳鋒育,他辯稱自己沒有動手,也未指揮其他人動手,更沒有喊「給你死」;李彥甫同樣否認對少年動手。唯一承認對少年動手的林韋辰解釋,他沒有殺人動機,當時誤打誤撞不小心跟少年一起跌倒。

但合議庭依據少年證詞認定,胡皓鈞當下以肢體動作指揮現場人員砍殺少年,林韋辰則故意撲倒少年,李彥甫邊喊「給你死」邊持刀揮砍少年。

合議庭審酌胡皓鈞、李彥甫、林韋辰犯罪手段危險,導致少年受傷嚴重,犯後還否認犯罪,加上未達成和解,依法判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