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毒失風插爆鹹水雞老闆心臟 3嫌重判續押
2020/07/25 13:1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裴姓男子曾在鹹水雞店工作,得知林姓老闆身懷毒品與大量現金,離職後告知林姓好友此事,林男遂找來王、盧二男計畫竊毒,並請蔡、高兩名友人接風,未料行竊過程失風,林、王、盧來不及逃跑,與老闆發生扭打,林男竟持刀刺向老闆心臟,雖然蔡女緊急將他送醫,仍不治身亡。士林地院依強盜致死罪判6名嫌犯7年2月到14年6月不等徒刑,並裁定行兇的林、王、盧三男延押2月。
士院指出,王男2016、2018年間另犯毒品、竊盜等罪,經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通緝才到案;盧男犯後投宿旅店,逃避警方追緝;被告林男未居住於戶籍地址,與女友共同租屋在外居住,考量三人均被量處10年以上徒刑,足認有相當理由可能逃亡。
士院表示,如果命三名被告等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未來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如果不羈押,顯難進行日後審判或執行之,裁定三人自8月9日起延長羈押2月。
裴男不滿老闆小氣,離職後找林男欲教訓他,並告知其住處有毒品與巨額現金,林男便找來其他4人一起策畫竊毒,先以買毒名義將老闆騙出家門,想用聲東擊西方式,讓林、王、盧三人進入他家行竊。
未料老闆到了交易現場沒看到人,隨即返家,一進家門,見三個陌生人在家裡,立刻和他們發生扭打,林男情急之下,持藍波刀刺向老闆的胸部,當場血濺四方,負責接應的蔡女見狀,趕緊將他送醫急救,把他丟在急診室後,誆稱兩人不認識,隨即離去,返頭去載其他共犯。
士院依共同強盜致人於死、毒品等罪,併判王男14年6月徒刑;共同強盜致人於死部分,盧男判11年、林男13年、蔡女8年、裴男8年10月、高男7年2月。毒品罪部分,盧男6月、林男4月、蔡女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