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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租約避強制執行 張淑晶被判刑8月

女子張淑晶因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刑8月。(資料照)

女子張淑晶因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刑8月。(資料照)

2020/07/17 12:5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黃鐸與女子張淑晶合作,租房改建成套房出租賺錢,後來因黃鐸未付租金,經法院判決須返還房屋,怎料,2人竟共同偽造訴訟前就有房客承租的不實租約,以致於司法事務官信以為真而未點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黃鐸7月徒刑、張淑晶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鐸自2014年7月起,向范姓女子承租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房屋,再由張淑晶出資,改建成隔間套房出租賺錢;後來因為黃鐸未付房租,房東范女遂提出「返還房屋」之訴,判決在2015年確定,范女獲得勝訴。

怎料,黃鐸拒不返還,且與張淑晶多次以提起再審、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方式,拖延強制執行程序進行,以繼續出租賺錢。

不僅如此,由於2017年10月間,新北地院執行處人員就要進行遷讓房屋強制執行程序;2人為了拖延,明知房屋內的3名房客是在2017年才租屋,竟與黃鐸的張姓員工共同偽造租約,偽造房客從2014年起租屋,致司法事務官信以為真,諭知:「本件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書,出租期均自103年9月22日於訴訟前承租關係,故今日無法點交」。

法院審理時,張淑晶及黃鐸均否認犯行,合議庭不採信,斥責2人犯罪手段、動機惡劣,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無悔意;至於張姓共犯,則因認罪有悔意,被判刑5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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