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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錢帶酒女回家續攤 他酒醒卻被控餵毒性侵...

示意圖。

示意圖。

2020/07/14 12:1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楊姓男子上酒店尋歡,花大錢帶酒女出場過夜,事後酒女卻指控他餵毒性侵,求償80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酒女雖自稱躲在廁所傳訊息向友人求救,卻在求救後又回到楊男的房間睡覺,且她有長達半天的時間可逃跑,卻沒對外呼救,考量她的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有異,因此認定楊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去年間,楊男上酒店狂歡後,帶酒女回家喝酒續攤,不料,酒女酒醒後卻翻臉告楊男性侵;酒女指控,當天吃了楊男給她的軟糖類食物後即陷入昏睡,後來睜開眼睛就看到楊男壓在她的身上,她雖曾抗拒,仍不敵楊男的力氣而被性侵2次。

酒女庭訊時指出,事發當下她曾躲在廁所內,傳訊息向友人求救;檢方傳喚收到酒女訊息的男友人作證,這才發現原來酒女口中的男友人,竟是她的客人;該名男客人證稱,他第一次去酒店消費,回家後就收到該名酒女的簡訊,他不認識對方,不知為何酒女要傳訊息給他。

酒店經紀則證稱,酒女曾向他說明當天她與楊男回家的經過,但當時她的語氣平和,看不出來有什麼異狀,只知道她想要向楊男索討80萬元和解金。

檢方採集酒女、楊男及當天也在場的楊男友人的血液送驗,發現酒女及楊男友人的體內,含有大麻反應,至於楊男則沒吸毒;楊男庭訊時也否認餵毒性侵,辯稱當天3人在家喝酒聊天,不解為何會被酒女提告。

檢方認為,無法證明酒女體內的大麻是楊男所餵食,且她沒有被限制行動,甚至有長達12小時的時間能對外求救,卻只在廁所傳訊息後,即返回楊男的房間睡覺,其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的落差太大,因此認定楊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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