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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醫大校長劉景寬被扣薪 高院大逆轉判校方吐回193萬

前高醫大校長劉景寬轉任教授後被扣薪,高雄高分院改判校方敗訴。(資料照)

前高醫大校長劉景寬轉任教授後被扣薪,高雄高分院改判校方敗訴。(資料照)

2020/07/07 07:2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醫大校長劉景寬不滿轉任教授後,被校方追繳他擔任校長期間特別加給薪資,憤而打官司要求償還193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改判校方敗訴,要賠這筆錢,可上訴。

原告劉景寬指出,他原先擔任高雄醫學大學教授兼附屬醫院院長,並在2012年6月間受聘為高醫大校長,任期自同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任期屆滿又獲續聘,任期至2018年6月30日止。

他說,高醫大於105年間爆發創辦人更名轉型正義風潮(即學校創辦人為杜聰明,不是陳啟川或陳中和),由於他無法配合董事會立場,始終堅持學校唯一創辦人為杜聰明,竟遭高醫大挾怨報復,並在他卸任校長職務轉任教授後,始接校方通知,指他在於106學年度溢領特別加給薪資193萬元,並從他的教授薪水每月扣抵,因而打官司要求償還。

被告高醫大則說,董事會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對校長本有監督考核權限,兩造間簽立的契約,明確載明原告薪資及津貼,依現行及日後修訂的教職員工加給辦法處理,對於特別加給有決定權限者均為董事會,因而調整原告特別加給,自屬有據,與正名無關。

高雄地院調查,董事會在2017年6月28日審議後,調整原告加給薪資,並在他卸任校長職務後通知追討,依法有據,判決校方勝訴,但原告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為原告卸任校長職務後,兩造委任關係已解除,校方無權事後追討他任職校長期間的加給薪資,改判校方要償還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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