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控治療師假調氣真性侵戴套內射 為蒐證提告重回診間再遭性侵

2020/07/05 12:4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洪姓治療師號稱可以調氣改善暈眩症,反遭女子指控趁機性侵並提告,被害人怕吃上誣告官司,為取得證據忍受再一次性侵,當時洪妻就在診療室外,女子搶下完事後包保險套的衛生紙,一審依涉2次性侵判5年,被告否認性侵,反質疑對方取他在診間擦汗衞生紙陷害,上訴二審仍然敗訴,二審法官仍維持5年判決。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小玲(化名)罹有憂鬱症,因長期暈眩求醫無效,經人介紹接受洪男的民俗療法,2015年起陸續4次讓被告以氣功推拿調氣,前2次有一些不當接觸,原以為如婦產科或內診踫觸,但第3次就診時,被告涉利用病人的信任戴套性侵。

小玲身心俱疲,返家後多日躲在房內哭泣,女兒發現並詢問得知母親遭性侵,陪她向警方報案,警方提醒若無證據易反遭控誣告,小玲決定自己再回診蒐證,手機偷錄2人對話,被告不顧妻在診間外,再次戴套內射,並用衞生紙包套放入褲袋,小玲衝出診間告知洪妻被性侵,趁亂想搶洪褲袋內保險套失敗,但掉出衞生紙。

小玲搶走衞生紙提供警方,怒告治療師性侵4次,警方在被害人的胸部和胸罩內,驗出被告的DNA,衞生紙未發現精子細胞,但以前列腺抗原檢測法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又萃取出被告的DNA,洪男否認性侵,反指小玲故意撿走他擦汗、口水的衞生紙,再塗抹在自己的胸部、下體。

鑑識人員指衞生紙若乾掉無法轉移DNA,另雖然顯微鏡未發現精子細胞,但前列腺抗原檢測法呈陽性反應,代表含有精液的可能性高,未發現精子有可能被告精液含量低,或結紮、無精症、精蟲稀少症患者,因前2次無證據獲判無罪,後面2次法官合判5年徒刑,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

被告委任律師認為最後一次就算發生性關係,也是雙方合意,並非治療師性侵女病患,不過,二審法官認定被告性侵2次,且已造成被害人創傷後壓力症,拒絕和配偶發出性關係,仍維持原判5年,全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