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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場館給陳奕迅辦演唱會 台大體育室疑涉弊案今首開庭

陳奕迅2年多前在台大體育館辦售票演唱會嗨唱。(資料照)

陳奕迅2年多前在台大體育館辦售票演唱會嗨唱。(資料照)

2020/07/01 11: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陳奕迅2年多前租借台大體育館舉辦售票演唱會,負責管理場地的台大體育室執行長卓燕玲,卻被爆出涉嫌向校方繳交不實企劃書,將演唱會包裝成「專輯發表會」,護航廠商在不該辦演唱會的3樓主球場進行商演;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釐清本案金流走向後,台北地檢署今首度傳喚告發人出庭。

此外,卓燕玲另被指控,近年來多次以不售票集會名義向校方申租場地,但舉辦的活動卻出現售票情況,其中疑涉及弊端的部分,教育部均已函送檢調追查,全案朝背信、偽造文書等方向偵辦中。

陳奕迅2年多前分別在台北及高雄兩地,舉辦2場售票演唱會,台北場的場館位於台大體育館,主辦單位量能文創於2017年9月23日開始售票,演唱會於同年11月24日晚上順利舉辦,全場採售票對號入座,票價依位置優劣,從3000元至5300元不等,吸引超過3千名粉絲花錢買票進場。

演唱會結束後,台大體育室就被爆出,當初向校方提出場地申請的企畫書,與實際狀況不符;此外,2011至2013年間,台大體育館屢次被出借給廠商舉辦各類活動,承辦人卓燕玲被告發涉嫌向校方提出不實的契約書及大型活動計價表,以不售票之名向校方申請較為優惠的租金,辦活動時廠商卻出現售票,使台大蒙受租金短收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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