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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撞孕婦害流產殘障 男被判賠228萬

新竹地院判謝男需賠償陳女228萬8000餘元。(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判謝男需賠償陳女228萬8000餘元。(記者蔡彰盛攝)

2020/06/27 22:5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多次槍砲、毒品等前科的謝姓男子,2017年騎機車違規超車失控,撞上前方陳女的機車,陳女當場摔進路旁水溝,全身是傷,懷孕12週的胎兒也無法保住,新竹地院判謝男需賠償陳女228萬8000餘元。

陳女指控,2017年12月15日下午6點多,謝男騎機車行經明新科技大學旁下坡處時,超車時擦撞路旁燈桿基座,機車失控撞擊她的機車,造成她摔進路旁水溝內,胎兒未能保住。事後陳男未能和解,她決定訴請醫療費加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合計求償366萬元。

法官發現,陳女右膝脫襪性外傷,經多次清創、植皮,殘存右下肢,尤其右膝部位疤痕攣縮、鬆弛導致右膝關節活動受限,蹲、跪出現困難,經評估,其勞動勞力減損32%。

法官認為,謝男的過失行為造成陳女傷害,且造成陳女勞動能力減損及身心障礙,甚至車禍發生時已妊娠12週,因面臨感染及數度接受手術,母體狀況不宜,不得已接受子宮擴吸手術,而斷母子情緣,令人遺憾。最後判謝男需賠償228萬8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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