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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瞪一眼竟當街打死人 男子判賠死者家屬1128萬元

男子持球棒當街打死人,判賠死者家屬1128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男子持球棒當街打死人,判賠死者家屬1128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2020/06/26 14:2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王姓男子去年2月16日凌晨,與陳姓友人在桃園市中壢區某KTV前等人,誤以為遭李姓男子等人瞪了一眼,王男竟持球棒當街打死李男,李男友人姜姓男子也受傷,王男被依殺人未遂、殺人罪判處22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李男還有父母、妻子及年僅3歲的稚子,法院日前判決王男須賠償4人共1128萬3988元。

王男當時與陳姓友人在KTV外等人,李男與黃姓、姜姓友人則在一旁等候計程車,待車抵達時從王男等人面前經過,陳姓友人誤以為遭李男瞪了一眼,雙方隨即起了口角,王男立即上前助陣,雙方一陣推擠、拉扯,在旁人勸說下才作罷,李男便上了計程車,豈料,王男不甘心,跑回車上拿出預藏的球棒,從後方攻擊還未上車的姜男頭部,李男見狀趕緊下車幫忙,遭王男持球棒連續攻擊頭部3下,倒在地上的姜男也再度遭攻擊,經友人勸阻王男才罷手。

不過,遭受攻擊的李男、姜男已倒地不起,經送醫急救李男傷重不治,姜男則受重傷,王男被依殺人未遂、殺人罪判處22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李男還有父母、妻子及年僅3歲的稚子要撫養,4人向王男提出損害求償告訴,法院判決王男共須賠償4人1128萬3988元,另須賠償受傷的姜男13萬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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