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姦殺女模逃死關鍵 高院:非兩公約「情節最重大犯罪」
2020/06/23 11:3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程宇被控性侵殺害陳姓女網模等案,被檢方起訴並求處死刑,一審判程宇無期徒刑,暫時免死,檢方上訴仍求處程宇死刑,高等法院今仍判程宇無期徒刑,發言人王屏夏指出,合議庭審酌程宇犯行並非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犯罪」,且送請精神鑑定結果,認定程在高度外控與監督環境中,可減少侵害、攻擊他人的慾望,因此今判程無期徒刑。
高院發言人、法官王屏夏指出,高院刑21庭判決程宇性侵甲女女模為4年徒刑,竊取她的手機部份,判刑6月,姦殺陳姓女模的主要犯行部份,程涉強制性交殺人部份,判處無期徒刑,侵占陳女財物判處1萬元,得易服勞役,持她的信用卡刷上搭高鐵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另以她的信用卡刷卡住宿,判刑4月;程相關犯行中,除竊盜、侵占罪等罪確定外,均可上訴。
關於程宇姦殺女模卻逃死,王屏夏指出,因兩公約已具備國內法效力,必須犯行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犯罪」才判處死刑,高院合議庭認定程的犯行尚非「情節最重大犯罪」。
此外,因一審未完成程宇的精神鑑定,高院特別委託嘉義大學助理教授朱惠英對程宇進行名為「司法心理鑑定報告」的精神鑑定,對程的「人格發展、成長歷程、犯罪動機」等進行鑑定,獲得結論是,程在高度外控與監督環境中,可減少侵害的機會、及減少攻擊他人的慾望。
王屏夏說,高院合議庭為求慎重,特地傳喚朱惠英出庭進行交互詰問,審理認定程的姦殺女模犯行判處無期徒刑屬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