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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住一起婦人被前夫打成豬頭 男友也遭刺傷

離婚後還住一起,婦人被前夫打傷。(記者詹士弘翻攝)

離婚後還住一起,婦人被前夫打傷。(記者詹士弘翻攝)

2020/06/20 13:48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黃姓婦人離婚後,為照顧小孩,繼續住在前夫家中,日前卻被前夫爆打成傷,之後其男友也被刺傷;事後兩男互告傷害,警方受理報案後依傷害罪嫌將兩人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斗六市一名約40歲的黃姓婦人,一年多前與賴姓前夫離婚,兩人育有2名幼子,婦人為了照顧2名就讀小學小孩,所以離婚後仍住在夫家,據黃女友人轉述,黃女與賴姓前夫因個性不合而前離婚,賴男會干涉前妻交友,上月黃女還被家暴,身上有多處瘀青,據了解黃女已聲請保護令。

黃女則解釋,雖住夫家,但先生與外遇對象同住,並沒有實際住在一起,兩人之前離婚,也是因為她發現先生有外遇,而非個性不合。

黃女並表示,5月14日晚上,她的男友蘇男疑遭前夫伏擊,蘇男手掌被賴男用水果刀畫傷約10公分,縫了10多針,黃女隨即和男友到派出所報案,提告前夫殺人未遂;賴男在製作筆錄時也告蘇男傷害,警方衣依傷害罪將雙方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黃女友人獲知雙方衝突事件後表示,賴男有毒品前科,但並不是逞兇鬥狠之人,友人還出示黃女臉書照片,指去年11月黃女與賴男還為孩子慶生,看不出關係有異樣,是不是後來出現第三者,才衍生後續不可解的糾紛,造成賴男衝動行為。

由於兩男互告傷害,斗六派出所已受理偵辦。警方也建議黃可請社工協助到法院申請住家遠離,並在社工陪同下至派出所等地進行親子會面,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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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男友手掌被賴男用水果刀畫傷。(記者詹士弘翻攝)

婦人男友手掌被賴男用水果刀畫傷。(記者詹士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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