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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警察歸我管」 惡煞勒索攤販保護費判刑

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取財罪、傷害等罪,分別判處張男8個月及6個月徒刑。(資料照)

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取財罪、傷害等罪,分別判處張男8個月及6個月徒刑。(資料照)

2020/06/09 12:5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8年間,62歲張姓男子屢次向在新北市中和區員山公園,擺攤販售滑草板的朱姓女子及其未成年兒子討保護費,除了辱罵三字經,並恫嚇:「我是員山公園地主,警察歸我管」,甚至動手翻倒攤位、出手毆打朱女,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取財罪、傷害等罪,分別判處張男8個月及6個月徒刑,加上拘役50日。

檢警調查,2018年11月25日下午3時許,張男在光天化日之下,向朱女及其年幼的兒子恫嚇:「我是員山公園地主,警察歸我管,必須給100元,才能擺攤,不然叫警察取締」,朱女因此心生畏懼,交付100元才擺脫糾纏。

4天後,張男再度找上朱女,想依相同方式討錢花,但因朱女身上沒錢而未遂,怎料,他竟當場翻倒攤位並辱罵三字經,還嗆說:「不能在這裡擺攤,不然會有生命危險」。

同年12月15日,張男再度嗆朱女:「X你娘,妳必須給我保護費,否則我就斷妳手腳」,並當場翻倒攤位,見朱女拿出手機報警,竟出拳毆打她。

有網友見狀把張男惡行PO網:「1個約60多歲的地痞流氓,一直對著旁邊賣滑草板的女攤販咆哮…只知道他不斷的罵三字經,本來人家女攤販根本不想搭理他,結果那個流氓就先動手打人,女攤販忍無可忍…還好旁邊有2個正義的爸爸出手相助,那個流氓還踢翻人家的攤位」,警方獲報後將張男送辦,雖然他否認犯行,合議庭並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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