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學生「陪睡換宿」挨告 色房東認錯辯「酒醉誤事」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C姓女科大生最近準備在林口租房,C女用LINE與陳姓房東洽談租金,C女提出每月7000元負擔較重後,房東好意地提出打工換宿,C女原不太明白,陳男則明示就是一個月陪睡一次,水電全免「肉體換住宿」,嚇得C女封鎖、提告;與妻兒同住的房東受訪時雖認錯道歉,但辯稱酒醉誤事,還強調這都甚麼年代了,引起網友撻伐。
19歲的C女身材姣好、有張漂亮臉蛋,她就讀林口分局轄內一間科大,原透過學姊找到陳姓房東,認為「房東對房客不錯,房租還能接受」,未料一跟房東聯繫上,就遇到色狼房東。
C女跟陳姓房東對話時直言原要與同學合租,但同學另有打算,她無力負擔每月7000元房租,希望房東打折;3日晚雙方再討論房租時,陳男傳給C女「要不要跟他們一樣打工換住宿啊?」C女還開心詢問要在哪裡打工?未料陳男就直接明示「你有沒有交過男朋友,你也成年了,陪我換住宿可以嗎?不勉強,你考慮看看」。
C女細問「是要我陪你睡嗎?」房東更直白說出,套房水電給你免費用,「一個月一次啦,不勉強」,C女當下腦筋一片空白,回神後直訴好可怕,瞬間感到噁心,擔心其餘女生房客受害;透過友人在網路上公布噁心對話,還警告陳男「身為三個小孩的爸,還跟老婆住在一起,竟然會用「打工換住宿」這種方式拐騙想在外面租房子的女生,會不會太無恥啊?小心我把你公佈出來」,網友更一片撻伐。
陳男今受訪時辯稱,「我喝了一些酒…不願意妳說不願意就好了!」,陳男還說「大家都是成年人,結婚有小孩算什麼,「現在都什麼年代了,沒受害人,我也沒強姦、也沒殺人、也沒放火,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做了一些……讓她不舒服就是錯啦,沒什麼好狡辯啦。」
C女4日到林口派出所報案提告性騷擾,警方今將通知陳姓房東到案說明,將依照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後續了解有無其餘被害人,追查涉及妨害性自主情事,維護婦幼安全,並呼籲涉世未深的女性應避免用肉體換住宿,以免發生遭性侵或性剝削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