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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買口罩遭輾斃」訊息 李來希被控散佈謠言不用罰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資料照)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資料照)

2020/06/02 13:1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3月,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在臉書貼出一張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內容卻指:「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斃!」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但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來希只是在評論時事,文章內容亦無影響公共安寧情形,裁定不罰。

今年3月21日,李來希在臉書發文批評口罩政策:「週週10萬個口罩送米國…10萬個口罩對米國而言真的是杯水車薪,塞牙縫都不夠…但10萬個口罩代表台灣每週有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個人,排隊買不到口罩配額!如果每天生產已超過一千萬個口罩,小老百姓為什麼還要排隊?」。

李來希接著在文章留言回覆中,PO出一張新竹市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內容卻指「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斃!唉!」、「如果不是為了買口罩,他不會出門,就不會遇到死結」等語。

據了解,這場車禍肇事原因是小貨車併排停車,害67歲女婦人遭後方貨車追撞、輾過死亡;也有媒體報導指,婦人是因出門買口罩才遇到車禍。

刑事局獲報後認為屬假訊息,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中的「散播有關OVID-19傳染性肺炎疫情謠言罪」與「傳染病防治法」中「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謠言罪」送辦。

刑事部分,檢方認為,確實有媒體報導:「悲!騎士出門買口罩 婦閃為停車遭追撞慘死」、「女騎士買口罩閃違停遭輾爆頭亡」、「家屬到場對死者僅為出門排隊買口罩卻遭此橫禍悲慟不已」,且其文章及留言中並未提及新冠病毒疫情,也未有特別加以擴大渲染字句,今年4月間處分不起訴。

另外,李來希還因此被控違反社維法,但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法官認為,觀察文章,充其量在於評論時事,並無煽動或蠱惑人心,而產生明顯且立即之危險,亦未涉及恐怖或攻擊文字,足使觀看者因貼文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自難認該文章內容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裁定不罰。

李來希在臉書貼出一張新竹市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取自李來希臉書)

李來希在臉書貼出一張新竹市違規停車導致車禍的新聞照片。(取自李來希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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