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主任強行猥褻 俏麗售屋小姐裝醉嘔吐逃狼爪
2020/05/27 13:5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建設公司行銷部主任,見售屋業務員小芳(化名)年輕貌美,去年4月15日,趁聚餐喝酒時,伸出鹹豬手,撫摸小芳雙腿,之後變本加厲,往上撫摸下體、胸部,還把手伸入小芳衣服內,並強吻小芳嘴唇,再以「護花」為由,與小芳搭計程車返回小芳住處,將小芳推到床上強脫衣褲,小芳急中生智,假裝醉酒嘔吐而逃離狼爪,台中地院認為他已賠償40萬元,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宣告緩刑2年,免除蹲苦窯之苦。
判決書指出,林男是中市知名建設公司的行銷部主任,小芳是俗稱售屋小姐的代銷業務員,去年4月15日晚上,兩人在中市聚餐飲酒,林男見小芳貌美,先伸出鹹豬手,撫摸小芳雙腿、屁股與腰部,之後變本加厲,用手隔著衣服碰觸小芳下體與胸部,小芳多次阻止,還把林男的鹹豬手,從自己的衣褲中拉出來,林男還是繼續撫摸。
小芳想要搭車回家,林男不但強吻嘴唇,還以「護花」為由,要跟小芳搭同一輛計程車,保護小芳返家,卻在計程車後座又強行猥褻,小芳不斷說「不要碰我」,林男仍持續襲胸,抵達小芳住處之後,林男再把小芳推到床上,強脫衣褲,小芳急中生智,假裝醉酒與嘔吐,伺機跑到廁所躲避,或在床上雙手抱膝捲曲身體,避免林男繼續猥褻,林男悻悻然離去。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坦承犯行,已經賠償小芳40萬元,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