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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賣毒品牟利 中風毒蟲繳回犯罪所得獲緩刑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因他深具悔意且身體多病,予以緩刑5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因他深具悔意且身體多病,予以緩刑5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0/05/19 13:0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黃姓男子本來捕魚為生,卻在2014年期間腦中風,且染有吸毒惡習,去年3月竟將購得的安非他命,部分轉售給呂姓友人,販售3次共獲取6千元利潤。黃男被逮後,向檢警坦承犯行,且供出上游,並表示願繳回犯罪所得。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因他深具悔意,予以緩刑5年。

檢警調查,中風的黃姓男子因經濟狀況不穩定,為了牟利讓自己能夠吸食毒品,去年3月間,竟連續3次將購得的安非他命轉售給呂姓友人,每次獲得2千元,藉此賺取自己吸食毒品的費用。偵辦人員追查後,將黃男逮捕到案。

檢警偵訊時,黃男均承認犯行,且詳述出販售的時間、地點及數量,也供出上游,更表示願意繳回犯罪所得。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販售毒品的數量、次數較少,只有賣給呂男1人,且他因中風、身體多病及吸毒癮習,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未曾推諉卸責,並繳回犯罪所得,3次販毒行為分別判處1年10月,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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