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客人繫輕航機安全帶 飛行教官被控性騷擾判拘役
李姓輕航機飛行教官,去年替前來體驗飛行的女客人繫綁機上安全帶時,被控趁機觸碰胸部性騷擾,李男辯護律師稱,因飛行安全帶與一般汽車安全帶不同較不易繫綁,且為了飛行安全考量才替對方繫綁,否認不軌,但法官不採信,判處拘役。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李姓輕航機飛行教官,去年替前來體驗飛行的女客人繫綁機上安全帶時,被控趁機觸碰胸部性騷擾,李男辯護律師稱,因飛行安全帶與一般汽車安全帶不同較不易繫綁,且為了飛行安全考量才替對方繫綁,否認不軌,但法官不採信,判處拘役。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10日上午,身兼中市某國際休閒股分有限公司負責人兼飛行教官的李男,幫忙前來體驗飛行的女客人小艾(化名)繫綁機上安全帶,乘她不及抗拒以手觸碰胸部,雖經對方表明口頭指導即可,李仍以安全為藉口持續繫綁動作,藉此繼續觸碰胸部。
李男辯護律師稱,輕航機的飛行安全帶,是為確保飛行時如遇意外,遭遇亂流或有迫降處境時,機上駕駛與乘客均能有效固定於座位上,避免遭拋出或碰撞,但飛行安全帶設計不若一般汽車安全帶,而是類似四點式之安全帶設有日型環,以調整安全帶長度。
且安全帶上之日形環為達安全目的不容易調整,小艾當日首次搭乘輕航機,必須經專業人士協助繫綁以確保安全;小艾則證稱「案發當天,他沒有告知我說現在要準備繫綁安全帶,而是直接抓我的右手,但接下來他的手往上移動,然後觸碰我,儘管我提高音量地說不要碰我,我自己來就好,他也沒有停止動作」。
李男坦承為安全考量替對方繫綁機上安全帶,但過程中並沒有碰觸到她身體,否認性騷擾,但法官不採信,台中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判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