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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殺女友分屍二審判無期刑 受害家屬怒怨:不懂為何沒判死刑?

台南高分院判殺人分屍凶手吳茂騰無期徒刑,女死者的胞姊(左)與兒子(右)大喊台灣司法不公平,無法保護人民。(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高分院判殺人分屍凶手吳茂騰無期徒刑,女死者的胞姊(左)與兒子(右)大喊台灣司法不公平,無法保護人民。(記者王俊忠攝)

2020/05/13 10:5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男子吳茂騰於2019年1月涉嫌勒絞、殺害大他12歲的張姓同居女友,且在東區住處浴室分屍後棄屍任野狗啃咬。2019年10月初,台南地方法院審認吳坦承犯行、有教化可能,依殺人、棄屍等罪合併判他無期徒刑。案子上訴二審,今天上午,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仍判吳無期徒刑。

出庭聽判的受害人張女胞姊與張女兒子,聽到合議庭法官判吳無期徒刑,他們在法院外大批法官判決不公平,怎能讓這種人活著,他們一定會請二審檢察官上訴三審、請最高法院一定要判吳死刑,絕不能讓這種人留在人世間。

張女胞姊痛批,判無期徒刑,等過著幾年大赦特赦就出來了,公平嗎?小英總統妳有聽到嗎?人就這麼白白被害死,凶手卻還活在人世間、沒被判死刑,她真的不懂!在開庭時,法醫都說胞妹身上傷勢,凶手用的就是一定要讓張女死的力量,目的要殺死張女,法官聽不懂嗎?在開庭時還覺得好玩、嘻笑,實在無法接受這判決結果,此外,吳嫌迄今無悔改之意,連檢察官都說吳比畜牲還不如!

張女的兒子哀傷地說,台灣的法律不公平、無法保護人民,殺人都不用償命的,實在很誇張,「那我可不可以來殺凶手?」,吳嫌不只用手掐壓他母親脖子,還用電線纏繞頸部勒殺,分明是要殺死母親,且迄今供詞反覆,毫無悔改之心、也未向死者家屬表達道歉或補償之意,這種人就是該判死刑。

張女兒子認為,像之前嘉義鐵路警察遭乘客持刀殺害,一審法院以有思覺失調症判凶手無罪一樣,殺人後只要裝瘋賣傻、說有精神病,就能逃過死刑,台灣法律再這麼判,以後殺人案會發生更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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