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趁妻帶子女出國旅遊 夫與小時玩伴偷情

高等法院判決陳女應賠償張妻40萬元確定。(資料照)

高等法院判決陳女應賠償張妻40萬元確定。(資料照)

2020/05/12 20: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張姓男子趁自己出差、妻子帶子女出國旅遊等機會,與小時候玩伴陳姓女子多次偷情通姦,直到張妻意外從手機曖昧對話才查覺兩人姦情,怒告陳女求償,張坦承兩人偷情逾2年;高等法院今判決正攻讀碩士的陳女應賠償張妻40萬元確定。

張妻提告指控,和丈夫張男結婚10年來育有兩名子女,沒想到她於2016年7月帶子女赴日本旅遊期間,張男卻和他自小認識的陳女一起赴南投溪頭、台南等地旅遊,並發生性關係,張男另於2017年12月期間赴台中出差時,和陳女投宿某酒店發生兩次性關係。

此外,經她追問,張男坦承從2016年至2018年12月間,和陳女在大台北地區發生多次性關係,已侵害其配偶權,因此要求陳女賠償200萬元。庭訊時,張男坦承張妻所說均屬實。陳女應訊則否認和張男有通姦事實,並指稱張男所不實。

高等法院依據張男說詞、張男提供兩人手機大批對話截圖,認定張男、陳女發生多次性行為,且偷情期間已逾2年,判應賠償張妻40萬元確定。張妻正和張男協議辦理離婚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