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潤寅案在押千金 匯還中國贓款才能換500萬元交保

在押的潤寅千金楊宇晨。(圖擷取自臉書)

在押的潤寅千金楊宇晨。(圖擷取自臉書)

2020/05/03 10:3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潤寅公司負責人楊文虎夫婦,近20年來以不實交易及借新還舊等方式,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等36人,在押的潤寅千金楊宇晨及同案被告楊女舅舅王振賢,上月29日開庭後,台北地院宣示楊以500萬元交保、王3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並境管8月,另每週一、三、五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可抗告。

北檢今年1月起訴楊文虎等36人,在押的楊宇晨,移審後經北院開庭,裁定她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每週一至五均需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報到;王振賢同樣被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兩人均覓保無著,故改裁羈押,4月10日起延押2個月。

4月29日開庭後,法官認為,楊女受其他共犯指示,湮滅相關證據,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胞兄亦在國外,楊女父母楊文虎夫婦2人經押解回國,仍無礙上述認定,楊女雖否認犯行,但有人證及書證可資佐證,如楊女提出相當保證金,及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定期向居所派出所報到等方式,應能對她形成相當程度的心理拘束力,並可得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而無羈押必要。

法官審酌本案進行程度、楊女違犯本案情節、比例原則及資力等情,及她願意將在中國地區款項配合匯回台灣以供司法單位扣押,因此當庭宣示她若能以500萬元交保,則無繼續羈押之必,如認定楊女實際上並沒有要將款項匯回台灣的真意,構成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會重新裁定羈押;王男則宣告以300萬元交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