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自稱精神分裂當護身符 辱罵網紅判拘役55日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精神病是護身符?台中市43歲楊姓男子,在網路上辱罵貌美的王姓女網紅「詐騙」、「超愛騙人」,王女質問他為何亂罵人,他又自稱有25年病史、罹患「重度精神分裂症」,對擬提告的王女嗆聲「妳慢慢告,等妳,我在警察分局等妳」,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拿出罹患「情感性精神病」(躁鬱症)的診斷書,律師也辯護說,他罹患精神病,應不罰或減輕其刑,法官卻打臉說,楊男罵人與對談時文意流暢、意識清楚,顯示他不因此病而顯著降低判斷力,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貌美的王女,常在臉書分享婚紗與生活照片,堪稱是網路紅人,去年2月間,王女在臉書張貼自己與鄧姓女子合照照片,楊男卻留言「詐騙」、「兩個人超愛騙人」,王女不認識楊男,遂透過臉書質問楊男,楊男答覆說,鄧女跟他的妹妹有糾紛,他看了心情差,才會留言罵人。
楊男雖一度道歉「對不起」、「不應該打擾妳」,卻又自稱「我是重度精神分裂症」,「我生病了」,有25年病史,還被關過(入獄)無數次,一天到晚跑法院,他嗆聲說,王女如果提告,他會在警察分局等候。
檢方偵查時,他宣稱兩個女人的照片「假假的、很做作」,才會撰文「詐騙」、「騙人」,台中地院審理時,律師辯護說,楊男留言是指網紅會修圖,把自己照片修得很美,宛如「騙人」或「詐騙」。
楊男還提出「情感性精神病」(躁鬱症)的診斷書,律師又辯護說,他因此病而影響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應不罰或減輕量刑,不過,法官看法卻不同,認為楊男與王女的對話流暢,沒有語無倫次、不知所云,他還自稱是某公司的「投資長」,顯示他不因病症,顯著降低對自己行為違法的判斷能力,甚至還具工作能力,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