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推稱消防設施不歸她管 林森店經理3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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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8:5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檢警偵辦錢櫃林森店火警案,昨勘驗各樓層及5樓起火點儲藏室,發現林森店早在今年2月「偷跑」施作電梯增設工程,攸關人命的消防設備竟全被「人為關閉」,已達最嚴重的「致命缺點」等級,嚴重耽誤民眾逃生的黃金時間;針對誰下令關閉消防設備等疑點,檢警今另傳訊翁姓店經理等4名錢櫃職員到案,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諭令翁女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據悉,翁女偵訊時淚訴,指消防設施由領有「防火管理執照」的資深襄理謝勇奎負責,事發當天她根本沒有上班,對於事發經過也不知情。針對翁女的說詞,檢方質疑她沒善盡管理人應注意的義務,涉有過失。
今天下午3點多,翁姓女店經理警訊後,被移送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面對記者追問有沒有開啟消防設備?翁女埋首躲在警察身後,未發一語。
檢警調查,林森店今年2月「偷跑」施作電梯增設工程,由工程師黃思銘負責橫向聯繫各包商,五樓除做電梯通道的混凝土打鑿,另有其他包商施作鋼構工程。
檢方調查,林森店今年1月17日向北市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進行電梯增設工程,3月30日消防安檢複檢合格,但前天火災時,包括消防泵浦、自動灑水設備主閘閥及各樓層緊急廣播的「區域性主機」等設備,竟都被關閉,嚴重耽誤民眾逃生的黃金時間。
缺失還包括5、6樓沒使用消防栓、8樓消防栓因水帶連接出水口而無法使用、自動灑水設備主閘閥被關閉,以致四樓梯間末端查驗閥壓力為「○」而失去灑水功能、自動警報及緊急廣播設備,因總機的地區音響遭關閉而未連動緊急廣播、排煙受信總機沒定位、各層排煙閘門沒開啟,致濃煙瀰漫各樓層,依「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規定,各缺失均為最嚴重「致命缺點」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