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上演全武行 公司派、市場派互告均不起訴
2020/04/23 11:02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大同公司去年6月舉行股東常會,董事長林郭文豔才宣布開場,現場就爆發肢體衝突,大同公司懷疑市場派股東委任的保全人員,以法人股東代表人身分與會,卻在現場多次以暴力方式推撞人員,雙方互告傷害、毀損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今將代表公司派的林郭文艷等3人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等市場派代表4人不起訴。
去年6月17日,大同公司股東常會現場,連續爆發三波嚴重的肢體衝突,事後大同公司發聲明表示,衝進現場的人士,均隸屬於同一家保全業者,相關人士已違背保全業法的規範,導致大同公司人員受傷、財物毀損,質疑市場派涉犯刑事罪責,並嚴重干擾議事程序,將在蒐證後提告;市場派委任保全人員也對林郭文艷等公司派代表提告。
檢方勘驗當天股東會監視器畫面,發現現場亂成一團,公司派與市場派人員兩方你推我擠,沒多久兩方就分開了,無法證明林郭文艷、王光祥有指揮各自人馬互相衝撞傷害,而股東會桌椅毀損,是因雙方衝突所造成,並非有人故意毀損,因此今將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