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逮到夫帶女人回家過夜 沾精衛生紙有2人DNA...檢方不起訴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40歲陳姓男子,被妻子逮到他與26歲徐姓女子獨處在家,徐女沒穿衣服且房間內垃圾桶有沾有精液的衛生紙,陳妻甚發現丈夫有與徐女出遊泡湯照,怒告2人涉嫌相姦、通姦。沾精衛生紙送驗有陳男、徐女DNA,但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做不起訴處分。
陳男趁妻子不在家,於去年9月29日帶徐女回家過夜,陳妻於隔天清晨5點許返家,發現徐女赤裸上身睡家中,並在房間內垃圾桶裡,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甚發現丈夫曾與徐女到宜蘭泡湯旅遊時,丈夫所拍攝徐女身體裹毛巾的照片。
陳妻怒不可遏,報警處理,以沾精衛生紙、照片等為證,怒告丈夫、徐女涉嫌相姦、通姦。沾精衛生紙經警方送驗,證明上頭的精液是陳男遺留,另在該衛生紙上採驗到的上皮細胞層,驗出與徐女的DNA相符。
但陳男稱,徐女當晚是睡在客房內,也沒有與徐女發生性行為,沾精衛生紙是因妻子不在家,他在家中以手自慰所留下。照片則是他和徐女去宜蘭溫泉旅遊,徐女身體裹毛巾照片是徐女剛洗完澡,到他房間找他,2人睡不同房,沒有發生性行為。
徐女則稱,身體裹毛巾照片,是她與陳男去泡湯,因為有喝酒,有與陳男親嘴,但2人是睡不同房,沒有發生性行為。在陳男家過夜一事,她也沒有與陳男發生性行為,她記得當天有酒醉,有嘔吐到衣服;徐女的委任律師也辯護稱,徐女之前有在KTV喝酒,因為酒醉嘔吐到衣服,所以脫下、沒有穿衣服,扣案衛生紙雖驗出有徐女的DNA,是因為徐女嘔吐在垃圾桶時所沾染。
檢方認為,陳妻提出陳男、徐女2人親密出遊合照,至多僅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且關係匪淺,尚無法認定2人有發生性行為。
沾精衛生紙部分,檢察官透過公務電話請教專家,上維基百科及A+醫學百科網路查詢有關上皮組織,發現上皮細胞層可能來自身體何處並無法判斷,也難排除扣案衛生紙沾有徐女口腔唾液的嘔吐物所致的可能。
因此,檢察官認為,實難以扣案衛生紙鑑定結果,即認陳男、徐女有性器官接合之情,而繩以通姦、相姦罪責,依罪疑唯輕原則,認2人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