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只剩1杯牛奶、4顆櫻桃 女兒獨留病母在家死亡獲判無罪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李姓女子身體不適向警求援,警方協助她就醫住院後,6天後李女出院返家,卻發現病母早已在家中氣絕身亡,檢警認為李女消極放任病母在家裡承受病痛,也拒醫院社工前去關心,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李女當時病重無法清楚表意識,因此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2018年7月20日,與女兒同住的陳姓老婦倒垃圾時跌倒,導致不良於行,食慾也不佳,只能臥床無法起身行走;同月26日,李女因身體不適,向母親說要出去看醫生,但她剛出家門就頭暈,無法自行前往醫院,於是她轉向家裡附近的派出所求助,由警方協助她送醫。
李女到院後發高繞,被診斷出肺炎,須留院治療,李女6天後出院返家,驚見母親已死在家裡;檢警獲報展開調查,相驗解剖查出,陳婦因十二指腸潰傷導致消化道出血,引發低血容性休克死亡,發現李女住院時,家中只剩下1杯牛奶、4顆櫻桃。
檢方認為,陳婦不良於行,無法外出覓食,但李女卻沒有沒對醫師或外界表達母親情況,還拒絕社工拿鑰匙去她家探視,認定李女消極放任病母在家裡承受病痛死去,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否認犯行,直說自己生病後意識狀態混亂,且媽媽怕陌生人,她當時只想要自己趕快回家,沒想到一住就是6天,且她住院第4天時意識恢復,向醫生說要出院,但醫生不准,隔天她仍燒著高燒,但她向護理人員說出母親的情況,才終於獲准出院,沒想到已發生憾事。
合議庭根據醫院提供的資料及證人等證據,認定李女入院後因病言語能力不佳、意識狀態混亂、遲鈍、反覆發燒、無法自理生活,但她狀況好轉時,確實有向外界求援,並非疏於照顧母親,因此難以苛以過失致死之罪責,判她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