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1、2個人不會判死」 這些殺人犯都判無期免死…
犯下湯姆熊方姓男童割喉命案的曾文欽(中間戴安全帽者)。(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今判殺害女童「小燈泡」的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依司法院統計指出,近年來至少尚有湯姆熊方姓男童遭割喉殺害命案、北投女童遭割喉案等多件重大命案都因兇嫌患有精神疾病而獲判免死,嚴重衝擊社會治安、對孩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8年前震驚社會的湯姆熊方姓男童遭割喉殺害命案,檢警認定33歲兇嫌曾文欽以遊戲儲值卡為餌,把10歲方姓男童騙到廁所後割喉致死,落網時還囂張嗆說「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針對此隨機殺害男童惡行,歷審、更一審均因他有精神方面疾病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曾男身心狀況並非健全,多年來飽受精神方面疾病之苦,並非全然泯滅人性,仍有教化可能,2016年判曾無期徒刑確定,逃過一死。
10年前涉嫌槍殺黃姓前女友的「恐怖情人」吳敏誠,則是重大命案兇嫌逃死的囑目案例。吳男早在1993年因為殺死湯姓女友被判刑8年定讞,但服刑2年多就假釋出獄,沒想到2009年12月1日,吳不滿女友黃瓊瑤要分手,來到她任教的幼稚園要求談判,持自製手槍對黃女開槍,第一槍沒打中,又朝黃女耳後開第二槍。
黃女中槍後送醫急救3天不治,捐出器官,吳敏誠連夜逃亡,當時他的姊姊崩潰呼籲他出來投案,「敏誠,已經錯了,不要再繼續錯下去」,吳嫌逃亡7天終於落網。
吳在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判死刑,更三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於2016年6月24日維持更三審見解、駁回上訴,判吳敏誠無期徒刑定讞,以致連續奪走2條人命的吳獲免死確定。
近年來,男子龔重安隨機殺害北投文化國小8歲女童,同樣駭人聽聞。龔重安是於2015年5月29日下午4時左右,翻牆進入北投文化國小,將獨自從廁所走出來的劉姓女童壓制在地後割喉,隨後自首報警。女童雖然一度恢復心跳,但最後仍然於隔天傷重不治。
一審龔以罹患思覺失調症為由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龔男庭訊數度強調自己沒有精神異常,且要求被判死,高院雖認定龔男手段殘忍,但龔有幻聽、思覺失調症,仍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於2017年8月3日駁回上訴,判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另一件轟動全國的命案,就是男子王景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2016年3月28日,3歲女童小燈泡在台北市內湖區,光天化日下突遭持刀的王景玉從後方利刃猛砍頸部當場死亡。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均以王患有思覺失調症、犯案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幻聽等理由,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王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