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貿然右轉撞癱科技公司組長 判賠1472萬元!

開車貿然右轉,撞癱科技公司組長,男子判賠1472萬元!(記者蔡彰盛攝)

開車貿然右轉,撞癱科技公司組長,男子判賠1472萬元!(記者蔡彰盛攝)

2020/04/05 23:2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科技公司擔任組長的楊姓男子,2017年騎機車上班途中遇到開車貿然右轉的徐男,導致他被撞腦出血、撞斷腰椎,終身需仰賴他人照料看護,新竹地院判徐男需賠償1472萬元。

楊男指控,徐男於2017年7月4日清晨6點多,開車行經竹北市中華路無號誌交岔路口時,疏於注意即貿然右轉,他當時騎機車在慢車道同向直駛,閃避不及,倒地滑行撞及徐男車子,頭部外傷併右側基底核腦內出血及腦挫傷、第五腰椎骨折,並致使認知功能受損、專注與執行能力缺損、左側肢體偏癱等重傷害。

由於他所受傷害已造成終身無工作能力,且症狀已經固定,顯然已達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而他原任職科技公司組長,終身無法工作的損害額為1400多萬元,加上精神慰撫金500萬元,合計求償2千萬。

檢察官曾就肇事原因送交通部公路總局竹苗區車輛行事事故鑑定會鑑定,認為楊男在該路段機慢車道上路權優先,突遇同向左前方被告所駕駛自用小客車右轉,無法防範,徐男未充分注意右側直行車輛,並讓其先行,為肇事原因,徐男騎機車措手不及,無肇事因素。

法官調查楊男受傷後左側偏癱無力,須坐輪椅,語言與反應遲鈍,神經遺存顯著障礙,日常生活需人協助,症狀固定,終身不能自理生活,需仰賴他人照料看護、協助日常起居。最後判賠1472萬元。

刑事部分,高等法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徐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